2017/08/26

金管會統計,包括兆豐銀、永豐金、遠智證、永豐證、富邦證、國泰證、台新證、中信證及康和證等9家金融機構因遭到裁罰處分,處分期間不能申請轉投資,包括赴海外併購或設分行。
銀行局主秘陳妍沂指出,兆豐銀行因洗錢防制問題遭美重罰,105年9月14日遭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並禁止設分支機構;永豐金控因對三寶集團的授信缺失,6月19日同樣遭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並暫停其與子公司申請轉投資,這兩家金融機構都要等到缺失改善完成,且經金管會檢查符合標準後,才能解除對其轉投資或分支機構設立的限制。
證券業方面,證期局資料顯示,5月25日至8月24日期間,遭警告的券商有遠智、永豐金、富邦、國泰及台新等5家;暫停業務處分的有中國信託證券及康和證券。遠智證券7月28日因外國有價證券複委託業務疏失被警告,永豐證因輝山乳業案及替違法陸資買台股案而遭罰,富邦證、國泰證及台新證因可轉債案遭罰。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證券商如遭警告,依規定3個月不能設分支機構或轉投資,被解除董監事半年不能設分支機構或轉投資,而暫停業務則是1年、撤銷執照則是2年。她並指出,中國信託證券的轉投資以及設立分支機構限制將在9月18日期滿,康和證券的處分則要到年底才到期。
另外,保險業部分,中信人壽(現已併入台灣人壽)因不動產投資的缺失,6月16日被保險局開罰600萬元,處分書上雖沒有限制轉投資,不過台壽申請赴越南設據點案,即因此裁罰暫未被核准。【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