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核照原住民電台 9日開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日通過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文會)廣播執照申請案,預計於9日正式開播原住民電台。NCC強調並要求其善用稀有電波頻率資源,發揮效益促進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之傳承與傳播。

原文會於105年11月取得廣播事業籌設許可後,已完成第一期建設取得該期所有電台執照,並檢具文件提出廣播執照申請。NCC因原住民等族群於台灣多元族群社會中,所占之傳播資源相對獲配不足,基於公平合理及普遍均衡原則,准予核發執照,供原住民族群保障其語言、文化及傳播之權益。

原民電台建設規劃為分期設立,第1期將先行開播台北竹子山、花蓮鯉魚山及台東西川山3個轉播站,涵蓋台灣北部及東部區域;未來第2至4期建設完成後,將可涵蓋全台主要原住民族群分布區域。

NCC副主委翁柏宗指出,原文會廣播電台設立之宗旨在於深化原住民族自信與族群融合,保障原住民族自主資訊傳遞能力,亦維護原住民族群的媒體近用權與文化發聲權,成為原住民族的發言平台。【記者 蔡青云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