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1

行政院黨產會今(1日)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按照黨產條例第8條,要求民主行動黨、中國青年黨等7個政黨,依規定最遲在今年11月24日前申報財產,否則將依法開罰100萬以上到500萬以下之罰鍰,且每逾10天可連續處罰;另外,曾經為政黨、附隨組織及受託管理人也負有申報義務,應於明年3月1日前申報。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是小英政府為促進台灣戒嚴時期的轉型正義所設置,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於記者會指出,根據黨產條例第8條,政黨、附隨組織及受託管理人應於黨產條例施行日1年內,也就是今年8月11日前應申報財產,其適用對象包括中國民主社會黨、民進黨和國民黨皆已申報,仍有中國青年黨、中國新社會黨、中國中和黨、青年中國黨、中國民主青年黨、民主行動黨、中國中青黨7個政黨未申報,最晚於本月24日前要申報,否則至少開罰100萬以上罰鍰。
林峯正也表示,曾經為政黨、附隨組織及受託管理人也負有申報義務,為避免申報義務人未注意到法律規範,應於明年3月1日前申報。另外,如救國團等組織是否為政黨附隨組織,還需再進行聽證會確認。【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