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8

交通部民航局研議修改「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可望開放以個人名義,成立航空公司。航空業屬特許業,國內規定成立航空公司的門檻較高,民航局擬研議修改《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案中,擬放寬成立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
交通部民航局空運組組長韓振華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日前復興航空解散後,立法院曾決議要求他們得通盤檢討,其中也將檢討航空公司的成立規定。
曾經當過長榮航空董事長的張國煒去年11月向經濟部登記將成立星宇航空,但國內規定,成立航空公司必須有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的資歷,且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60億元以上。修正案中,擬放寬成立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如此,張國煒獨資成立星宇航空就可能通過。
不過交通部民航局表示,這項修法形成業界反彈,學者贊成的局面,民航局還在研議階段,這次只是徵詢各方意見,無法確定何時定案,也還沒有形成政策。不過張國煒的發言人(前長榮航空發言人)聶國維則表示,對這個消息「樂觀其成」。
聶國維認為,是給有志者機會,現行規定之下,以張國煒的財力與能力,是沒有問題的,但即使是獨資成立航空公司,為了公司的穩定營運,未來仍需要引進外資,以購買或租賃新的飛機。
聶國維表示,降低航空運輸業成立門檻,對消費者也是多一個選擇,大家都很期待新的航空公司將是全球最佳前10名內,飛航安全也是全球最佳,這也是台灣的驕傲與光彩。
只有既存者寡占市場,缺少競爭,良莠不齊的情形,為提升產業競爭力,應檢討新設民用航空業資本額門檻規範,並允許曾有航空公司相當經營實績的個人申請,以藉良性競爭來促進產業品質,而有益飛安。【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