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大學郭明良教授研究團隊涉及學術倫理案,教育部完成審議認定8人違反學術倫理,依法懲處相關人員責任並追回經費。科技部認定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共11篇,相關人員將停權10年並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
臺大郭明良教授論文,涉數據造假違反學術倫理。臺大共調查17篇被檢舉論文,認定其中8篇之8位主要作者違反學術倫理並作成相關處分,並認定楊泮池校長參與部分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因此案論文涉及教育部各獎項、補助經費、教師資格審定及學校學位授予等事項。因此,教育部與科技部召開聯合審議會議,今日公布複審結果。17篇疑義論文中,教育部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計9篇,除公布審議結果,並將進行獎項獎金追回等行政處置。
教育部調查認定,查詩婷、郭明良、林明燦、陳百昇、譚慶鼎、蘇振良、張正琪、林本仁等8人為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違反學術倫理責任最大。臺大應依法提請教評會審議前述人員是否構成停聘、解聘或不續聘情事或依照校內相關規定(不予晉薪、借調、休假研究、延長服務、重要學術行政主管職務)予以懲處。若以違反學術倫理論文送審教師資格者,應依法撤銷該等級教師資格。其他列名作者,郭亦炘、陳俐蓉、楊宇仁及查詩婷之碩博士論文均有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疑義,臺大應依學位授予法規定,審議是否撤銷學位。教育部將撤銷郭明良學術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新臺幣60萬元。
科技部審議後處分:郭明良違反學術倫理論文8篇,遭停權10年,並追回94至105年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新台幣154萬。林明燦停權8年,並追回81萬元。張正琪停權8年,並追回新台幣76萬元。
另因臺大調查結果確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且未能及時妥適處理並完成調查結果,造成外界質疑,影響我國學術信譽,學校顯有監督管理不周之行政缺失,教育部扣減該校106年度補助經費計新臺幣5400萬元,這是史上教育部扣減大學補助最高金額。【記者 喬若俞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