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LINE交辦工作 勞動部:LINE有利申請加班費

在台灣普及率超高的通訊軟體LINE,主打著隨時隨地傳送免費訊息的口號,在台灣使用率超高。近兩日,新北市勞工局指出,新北市一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前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資遣,一氣之下蒐集相關證據,向資方請求加班費,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合意交付仲裁。此名勞工在假日時常接到僱主用LINE傳訊息給他,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遭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判定僱主須發給2598元加班費。

根據仲裁判斷書內容,資方主張,勞工只需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員工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鐘,並補助電話費200元。

仲裁委員依勞方提供line的通訊資料,調查雙方的對話頻率、次數、內容、前後密接程度及實際通話時間進行綜合判斷,認定該勞工有加班事實,必須按分鐘為單位計算加班費。仲裁委員會認定,本案勞工平日加班358分鐘、假日加班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新台幣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

2015年,因應產業變遷,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頻生「工作時間認定」、「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勞動部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該原則第7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雇主以通訊軟體、電話或其他方式使勞工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之起迄時間,並輔以對話、通訊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紀錄等送交雇主,雇主應即補登工作時間紀錄。」雇主在下班時間以LINE交付工作、勞工也在下班時間提供勞務,便可根據LINE與工作完成的交付紀錄,向雇主補登工作時間紀錄、要求加班費。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若無法避免在下班時間用LINE交付工作,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勞僱雙方可事先約定透過通訊軟體加班計算工時的方式,包括怎麼進行、怎麼計算工時,交代後是否必須馬上執行等。如果事先說清楚,事後勞工再以實際工作時數交由僱主記載工時,可避免衍生爭議。【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