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要「椴樹法庭」不要「敗訴法院」

 

媽媽嘴案被視為「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經典範例,史上最倒楣的老闆呂炳宏是被「未審先判」的指標人物,日前媒體報導,他為了打民事求償官司,去進修法律自力救濟,如今成了幫助小公司解決問題的「逆境顧問」,他說,如果再來一次,絕不再說「司法會還我清白」。可見人民對台灣司法有多麼失望,還有台灣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是假國家公益之名,恣意侵害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權益。故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4.6%,其來有自。

「偵查不公開」在台灣是不被遵守的,檢察官想不公開就可以不公開、想公開就公開。立法院於101年五月修法授權主管機關制訂辦法,司法院於當年十二月公布「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讓模糊不清的原則變得明確化,且違反規定者應受行政懲戒或刑事究責。但根據統計,各地檢署108年至112年底,檢討違反偵查不公開有7255件,卻僅成立367件、懲處15人。所以比起制度,其實更重要的是人心,司法人員對人們的苦難如果沒有同理心與正義心,在官官相護下,再多的法規都是無效的。

「偵查不公開原則」是為了保護刑事訴訟被告及相關人合法權利,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就痛批,在台灣「偵查不公開」簡直就是一個笑話!信手拈來都是「偵查被公開」的個案。他說「檢警是源頭,媒體是幫凶。」媽媽嘴命案迄今十多年沒一個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刑事究責,讓人匪夷所思。

已88歲的日本男子袴田嚴,被金氏紀錄認定是「全球關押最久死囚」,他在1966年涉及一樁滅門血案,由於很可能是「冤獄」,在服刑48年後,於2014年3月獲釋。熊本典道是一位追求真相的「良心法官」,諷刺的是,台灣卻有100%判人民輸的法官,而且不只一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惡名遠播,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林靜雯、楊蕙芬五位法官,皆有不同年度百分之百判人民敗訴的紀錄。

稅務案件為行政法院最大宗的案源,而行政法院被人民稱為「敗訴法院」,為何人民的勝訴率這麼低? 因為行政法院的法官常把國稅局答辯書狀「複製」、「貼上」寫成判決書,怠惰又不重視賦稅人權。

在德國許多地方,有一種古老的椴樹,從中世紀時期,形成古老的村莊中心,鄉村法庭、議會會議、婚禮都是在椴樹下露天舉行,也是村民們信息交流的地方。在德語系的一些地區,「椴樹」這個詞被用作「法院」的同義詞。象徵人們嚮往公平正義的「椴樹法庭」。

期盼司法人員多一點良心,讓台灣的司法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不是「壓跨正義的最後一根稻草」。讓法院成為人們心目中的「椴樹法庭」,除去「敗訴法院」的可恥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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