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各黨派立委質詢關注。(網路影片截圖)
繼監察院於111年5月針對萬年不死稅單提出「陳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案」調查報告, 6月司法院即籌組「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希望彙整各界意見,結合理論和實務,建構更具效能之稅務行政訴訟制度,回應各界對於澈底解決稅務紛爭的期待。司法院提出的「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下稱稅審法),今(113)年10月30日在立法院審議,宣告以破除萬年稅單為首要目標,受到各界矚目。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各黨派委員紛紛表示,稅審法以專法形式變更稅務行政訴訟制度、設置稅務審查官(下稱稅審官)、賦予當事人及第三人協力義務、排除當事人及第三人不自證己罪之原則,以及擴大律師強制代理範圍等,影響層面至深且遠,為求審慎,建議委員會逐條審查前,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共同集思廣益,以確保立法周延。
國內專精財稅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等領域的專家學者也提出諍言。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稅審法與納保法、行政訴訟法的整個法律適用關係,應該要先釐清。此外,最大癥結在於行政法院不自為判決。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也指出,目前稅審官的任用資格規定,限縮取才管道外,同時也讓人產生公正、客觀的懷疑。本專題深入剖析目前各黨派立委及專家學者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