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權要做全套的

文/武奇陽/企業負責人(新北市)

    今日「房東」吸毒案越滾越大,牽連的人可能比想像中還多人。我們看到從兩位當事人被逮捕、偵訊、都沒看到律師在旁,甚至何時被逮捕?關在哪裡?會關多久?連家人都不知道,直到公安將逮捕的所有程序完成後才發簡訊通知其家人,在中國共產黨體制下好像見怪不怪,但在21世紀的現代社會,也唯有共產制度的國家才會發生如此嚴重侵害人權「不把人當人看」的事。

    中華民國憲法明文保障中華民國所有人民的人權,所以近年來不論在司法、檢調單位都戮力的保障人權,將來法院也會試行人民觀審制。甚至馬英九總統也簽署並實施「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在顯示出中華民國已是文明先進國家之列。

    殊不知近日從新聞得知,劉泰英造限制出境一事,原來在我們國家還有一個部會比憲法、法院甚至比總統還大,那就是財政部;不需要經檢調單位調查,更不需要法院判決,就可以決定此人是否會被限制出境,讓財政部成為太上皇的稅捐稽徵法竟然是民國七十三年訂定,也就是說此惡法實施至今已三十年前,而此惡法完全違背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當其他司法單位努力跟上文明國家之際,財政部這顆毒瘤卻是讓中華民國的司法與人權倒退三十年,試問這與共產黨有何不同。當我們慶幸生活在自由民主之的時,沒想到卻有如共產黨行徑的財政部在此破壞國家體制,殘害人民人權,真心希望馬英九總統能挺身而出,讓保障人權是整套而不要只做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