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裁12家美國軍工企業

中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至第六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規定,決定對 12 家美國軍工企業及 10 名高級主管採取反制措施。

根據中方名單,12 家美國軍工企業有:洛克希德 · 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Lockheed Martin Missiles and Fire Control)、洛克希德 · 馬丁航空公司(Lockheed Martin Aeronautics)、標槍合資公司(Raytheon/Lockheed Martin Javelin Joint Venture)、雷神導彈系統公司(Raytheon Missile Systems)、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Ordnance and Tactical Systems)、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General Dynam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Mission Systems)、海岸間電子公司(Inter-Coastal Electronics)、系統研究與模擬公司(System Studies & Simulation)、鐵山解決方案公司 (IronMountain Solutions)、應用技術集團(Applied Technologies Group)、阿克西恩特公司(Axient)。

另依《關於對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反制措施內容, 22 日決定凍結這些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對有關高層管理人員凱西 · 沃登(Kathy J. Warden)等人將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這是中方3天內第二度發布制裁美企的舉措。中國商務部在20日已發布公告,將參與對台軍售的3家美國企業,包括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美國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以及美國波音防務、空間與安全集團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系列制裁措施。

中國外交部表示,美國持續向台灣出售武器,此舉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並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且美國無視中方在烏克蘭危機上的客觀公正立場和建設性的作用,以所謂涉俄羅斯因素為由,對多家中國實體濫施非法單邊制裁,大搞單邊霸淩和經濟脅迫,嚴重侵犯中方企業、機構和個人正當合法權益。【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