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江國慶冤死的代價?

我國憲政體制是五權憲法為綱本,前民進黨主政的八年中,曾一度要廢除監察院,導致監察院空轉三年,積案如山,而事實上,由於體制運作上的失衡,加以公務體系中官官相護的惡習使然,監察院長期以來總被民眾感覺是「無牙的老虎」。因江國慶被冤判處死案,日前監察委員主動赴立法院「陳情」,希望立法院能夠修改《公務人員懲戒法》及《監察法》,延長追溯時效,嚴懲違法失職公務員,並賦予監委強制約詢的權力。監委要「植牙」了,這就是江國慶冤死的代價嗎?但我們要問,多少的冤案發生,在輿論退燒之後,真正落實改革的有多少?!

96年2月間,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遭侯寬仁起訴時,曾痛心疾首地表示:「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猈者梟叫狼嚎,我一生清廉居然被起訴,對英九來說,這比失去我的生命更痛苦。」之後馬總統對侯寬仁檢察官提起告訴不成,而提出交付審理聲請時,他的律師宋耀明昨表示:「馬先生控告侯寬仁等人的案子都是公訴罪,不能撤回,而且本來就決定打到底,因為事關司法正義,不會因為馬先生當選總統或無罪定讞就算了。」結果呢?相信民眾對一個違法濫權事證明確的檢察官,連總統都難以突破「司法官」家族中的官官相護結構,就不難了解,司法院長換人做做看之後,法官法草案仍然是無法服眾的司法院版本了。

一般來說,案件最後仍是無罪,只有三種可能,一是檢察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濫權起訴;二是當事人有罪但檢察官怠忽職守、搜證不全即予起訴;三是法院的判決不當。名律師陳長文在馬總統的司法考卷中指出,世上最大的不公不義就是百姓蒙冤未雪、清白受辱,更惡劣的是遭起訴後案件懸而不決延宕一、二十年。而江國慶卻是被軍方指派非刑事專業的情報單位「速審速判」死得好冤啊!

許多人因此清白被毀、受押遭囚、乃至於家毀人亡,都沒有人要負責嗎?那台灣還稱得上是一個公義的社會嗎?考試院日前在院會上通過提案,將成立專案小組檢討軍法官考選、任用制度,盼提升軍法官素質。江國慶冤死案為罕見重大社會案件,讓五院「全都動起來」。我們認為,國防部既屬行政院轄下的單位,未來若有實施「募兵制」的可能,則江國慶案,行政院長吳敦義對國防部及檢察機關一定要在最短時間內還原事實真相,勿枉勿縱,當年辦案人員不論層級高低,如經查確有不法,一律究責嚴辦的指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讓民眾看到政府的改革魄力。

綜觀我國的行政體系,設計完整卻功能不足,加上部分公務人員爭功諉過、官官相護的弊習,讓國家這些層層堆壘的行政機關,宛如一隻碩大無比的怪獸,在制衡的機制失去平衡,在考核的機制失去承擔時,當然受冤屈的始終就是老百姓了。24位國軍將領踩著江國慶的血升官,叫人情何以堪?!然而,在政府的體系中,還有多少「冤判錯殺」的案件,讓人民死於無形的體制暴力中呢?一是環保事件、一是稅務冤案,前者的影響是累積於未來的災禍,後者的傷亡則是隨時隨地在社會的各個角落發生。

我們要憤怒地質問:不管是那一種,有誰受到懲戒或追訴?為什麼多年來冤獄賠償金額已經給付了十數億元之多,卻從來沒有一位法官、檢察官依法被求償過?為什麼國稅機關濫權開單、違法課稅,沒有任何一位違法、失職的官員被革職?要知道,惡官轟下台、犯錯依法追償,這不僅僅是滿足正義,更是節制濫權的重要機制。重懲與追償這兩項機制若沒有落實執行,公務人員存有「別人ㄟ囡仔死不了」的心態就很難改正,官官相護的弊端就永遠無法消除,那濫權如何能斷絕?馬政府還談什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