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率警察到幼兒園辦私案,被法務部檢審會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委員認為林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4日上午監察院以12票全數通過彈劾案,全案將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呼籲檢察官應行事謹慎。
林俊佑於6月底懷疑女兒遭到同儕霸凌,率同休假中的警察進入幼兒園「辦案」,監視器畫面一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法務部檢審在8月份以9票暫停林俊佑職務,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監院經過1個月約詢相關人員並調閱現場錄影帶後,4日火速提案開會審議,與會的12名監委以12比0全數通過彈劾林俊佑,理由是林俊佑2度指示員警前往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