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2月17日總統令公布,修正及增刪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此次修正,引起學界與業界一片譁然,似乎社會輿論並不認同,尤其該法第28條的修正,引起許多專家學者大肆批評,包含當年促成該條修法,對於政府錯誤課稅,讓人民請求權沒有時效的陳長文律師,以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李貴敏委員、曾銘宗委員等。主流媒體的社論及許多報導,紛紛表示此一修法對人民的權利而言,是倒退的修法。
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倪伯煌1月30日在線上直播《全民公審》節目中提出他的看法,指出此次稅捐稽徵法修正部分條文已侵害納稅人權益,除了違憲、違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甚至也不符稅捐稽徵法本身的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