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官執法 百姓陷於萬年稅單輪迴之苦

2024/11/09    文/邢押靶/顧問

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而備受矚目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已進入第七年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納保法」已實施了,但是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隨手抓一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

人民碰到稅務問題,可用「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的窘境來形容,雖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可以保護納稅人,但是稅官們仍停留在威權時代的作風,拿著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玩弄百姓,甚至拿著廢棄的條款給法官作錯誤的判決,有幸勝訴還會讓百姓陷於稅單撤銷重開的輪迴之苦。這種唯我獨尊、稅官說了才算的作法,讓人民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無怪乎中國人權協會調查,行政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過大,百姓若不服雖可告官,但行政法院根本就是敗訴法院,被國稅局用來坑殺百姓,無法為人民伸張正義。

最恐怖的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這其實是一個很棒的法,通過時人民還非常期待,結果壞就壞在遴選出來的納保官是課稅績效最好的稅官,對人民而言,根本就是財政部的裁判兼教練,當球員的人民穩死的。這樣的納保官的遴選,當場讓納保法從良法變成惡法!還通過全部的行政法院法官為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啊!天知道!這當中有幾位法官是懂得稅法啊!而且這其中的法官的判決幾乎是百分百人民敗訴!真的是惡官執法愈執愈惡!

專精財稅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國立中正大學特聘教授黃俊杰認為,整個稅法結構來說,應該是納保法優先,再來才是稅捐稽徵法。而稅審法本身是行政訴訟的特別法,又囊括了納保法的部分規定,但卻未闡明與納保法的關係。因此,整個稅審法跟納保法與行政訴訟法的法律適用關係,應該要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