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者愈富 台灣所得差距擴大至6.06倍

行政院主計總處20日公布「104年家庭收支調查」每戶可支配所得之差距,由去年6.05倍,微幅擴增至6.06倍。值得注意的是,收入最高的1%家庭,占全體國民收入比率逐年增加。

家庭收支調查依據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依戶數分為五組;統計出:台灣前20%家庭所得平均194萬元,是後20%家庭32萬元的6.06倍,該數字是連五年下降後再微升。根據主計總處資料顯示,台灣所得差距在99年擴大至6.39倍,僅在96年低於6倍,其餘年度都在6倍以上。

據「104年家庭收支調查」,全體家庭所得總額為10兆2,701億元,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為96.5萬元、每人平均所得是31.1萬元,均較103年增加。

朱澤民表示,以去年和前年互相比較,以五等分位衡量出的所得差距,變化不大;但台灣富人家庭收入占比增加,確實有明顯提高,他表示,這是必然現象,相對其他國家,由所得面來看,國內流量分配沒有惡化。

朱澤民表示,國內收入最高前1%家庭所擁有的所得比重,由1981年6%升至2013年10.68%,顯示所得集中情況非常明顯;不過相較鄰近國家如日本至2013年9.51%、韓國截至2012年12.23%,若與美國相比差距就更大,統計美國截至2015年是18%。朱澤民稱,這是世界各國都存在的趨勢,雖然短期並未惡化,但在全球資本經濟的影響下,確實會出現所得集中問題,所得分配顯然已是比以前惡化。【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