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竹北事件新竹縣警局再度誤導視聽 法盟批:錯誤資訊快下架 免自誤誤人

針對919竹北事件,新竹縣警局25日發布新聞稿表明,對違法警員暫不做懲處,一切靜待司法審判後決定。新聞稿一出,引起全國聲援黃姓志工媽媽的民眾不滿,認為縣警局並沒有澄清黃姓志工媽媽被違法逮捕的真相,反而放煙霧彈利用一件聲請案件判決,來誤導民眾,以為司法已經審判,有欺騙縣長、議長及民眾的嫌疑;而該篇新聞稿已被縣政府及多處媒體引用。今(27日)天縣警局門口聚集聲援民眾及民團志工,要求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實踐「一個道歉、一個真相、一個承諾」。法盟志工跟受害者家屬也親自拜訪縣長、議長,提醒下架不實新聞,以免自誤誤人,有損清譽,縣長由秘書室徐元雄主任代為了解轉告,議長則由議長機要秘書林福君代為轉達。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在「龍哥打怪」節目中針對縣警局的新聞稿進行批駁,他指出新竹縣警局的新聞稿內,完全沒有提及人民的訴求為何,而是把問題丟給檢察官或是法官。陳志龍表示,警察行使職權法跟有沒有判刑無關,而是跟執法態度有關,而執法的態度的問題不需要等待司法判決。 

另外,在新聞稿中縣警局還引用一則「聲」字1362號刑事裁定,暗喻員警逮捕程序難謂於法有違。陳志龍教授道,1362號是裁定限制住居的聲請,而非判決,且裁定書中並沒有指出員警一切都合法。受害者家屬認為吳局長竟然用一個聲請案件的裁決來誤導社會大眾,不但沒有還原真相,甚至再次抹黑受害人,到底要傷害人民到什麼程度?嚴重傷害人民對警察的信賴情感! 

對於縣警局在新聞稿中的表述:對於和平理性之集會遊行,均秉持行政中立,不預設立場,並依「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原則處理,以保障人民自由意見表達之權利,也呼籲民眾陳情抗議不能逾越憲法「言論自由」之界限;陳志龍發現,這段話在9月20日竹北分局的新聞稿,還有9月21日行政執行署所發的新聞有異曲同工之妙,他不排除這些都是抄襲行政執行署的新聞。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指出,刑事調查跟行政調查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他指出新聞稿中指謫別人跨越法律、憲法保障言論的紅線,依據哪個法條?事實上,法律上並沒有「紅線說」。他呼籲執法人員要秉持公平正義、程序正義,如果程序不正義,就有踐踏司法行為,他也希望大家共同來關注台灣的言論,自由是台灣的人權,必須要大家共同來維護。 

法盟志工用十個問題幫吳局長弄懂919竹北事件真相

為了幫吳局長更清楚了解事實真相,法盟志工提出919竹北事件相關問題請吳局長回答,問題包括有:李貴芬到底何時提告?警察可以沒有搜索票就搜人民的袋子嗎?警察逮捕現行犯時可以不告知罪名嗎?六家派出所副所長蔡定紘卻在社群中,揭露了許多志工的個人資料,是否違反個資法、違反偵查不公開、涉嫌公然侮辱、誹謗?吳局長對轄下警員是否有行政監督之責?副署長都認為員警執勤不當,你有沒有進行內部調查?919當天涉案的警員相當多,吳局長為何不調查?吳局長未經查證就引用行政執行署的說詞,指志工拍打李貴芬車窗,並且對外陳述,是否構成誹謗?竹北分局9月20號所發布的新聞稿,未審先判,已經違反警政署所頒布的「行政中立」要點,是否應該公開道歉?針對濫發新聞稿的人員是否應該懲處?前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利用私訊傳遞不實資訊給議員,誣指志工到人家家裡、拍打車窗等,是否涉及誹謗及散播假消息,共十個問題,他呼籲吳局長慎重的針對以上的十個問題,秉持公平公正,做出如實的解釋跟說明,對全國人民負責。【記者 陳育儒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