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 金管會重罰共4500萬

金管會今(31)天懲處7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案,總金額高達4500萬元,顧立雄表示,銀行要建立主動督查、吹哨機制,不要等客戶檢舉或被抓才通報,未來將當作裁罰輕重的依據。

今(31)天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公布7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的裁罰案,罰款高達4500萬元;華南及聯邦銀行各罰1000萬元、台新銀和匯豐銀行各罰800萬、中國信託銀行400萬、新光銀行300萬、國泰世華銀行200萬元。顧立雄表示這次不只罰款,也要追究總行主管責任,本次共檢討3家。

顧立雄表示,華南銀、台新銀、聯邦銀都違規超過10年,除了罰鍰、解聘行員、暫停業務外,目前已有新的管理辦法,3家銀行須自行檢討違規行為所涉及業務的總行高階主管及分行經理人的責任。

案情最嚴重的華南銀,新生分行前襄理張員自94年9月起,近13年半,期間涉挪用客戶存款及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24戶受影響,涉及金額約2億元。依銀行法處1,000萬元罰鍰外,並停止萬華分行辦理新客戶金錢信託業務3個月,南勢角及新生分行辦理新客戶金錢信託業務1個月,並令該行解聘張員。

顧立雄說,這7家銀行只有匯豐銀是離職員工檢舉,聯邦銀是主動通報,其餘5家均是被客戶發現,這影響金管會裁量依據。【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