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行程延誤 旅客求償損失

長榮罷工造成旅客行程延誤,但依長榮規定最高僅可求償250美元,可能遠低於旅客因此蒙受的損失,消基會表示,罷工非屬不可抗力事由,賠償應包括轉機增加的食宿等費用,團體旅客可根據國外旅行定型化契約向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求償。另歐盟EU261規範週用所有從歐洲機場出發班機,因此從歐洲返台被長榮航空取消班機,可根據EU261求償,最多可賠償600歐元,消基會將在兩週內邀請航空公司及旅行社討論求償方案。

消基會表示,此次罷工影響逾27萬名旅客,接到的投訴電話多達180通,主要申訴的內容是旅行社與航空公司協調賠償的問題,甚至還有叫消費者全數承擔;尤其對長榮只賠償250美元非常不滿。根據國外旅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2條規定,從41天前到當天通知取消都有5%-100%賠償。條款還規定若消費者可舉證損害超出金額,可在屬於合理相當因果關係存在下求償。

消基會也提醒,若消費者能檢附具體事證,且在法律上與罷工有因果關係,則可依實際單據金額求償。航空公司應對散客提出補償或賠償,團客則根據上述記載事項,向旅行社要求賠償,旅行社可本於與航空公司契約向航空公司求償,最終責任是航空公司。

此外,消基會檢視歐盟針對歐洲機班延遲規定訂定EU261規範,只要是從歐洲機場起飛班機都適用,因此長榮罷工期間從歐洲起飛班機也適用,也就是只要因班機延誤增加的時間及食宿耽誤,都可根據延誤旅程及時間賠償250-600歐元。若消費者搭乘從歐盟國家出發的班機或搭乘歐盟內航空公司執飛,前往歐盟國家班機,遇上罷工事件皆可向航空業者求償。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是此次事件中最無辜的一群,航空公司及旅行業者應針對不同旅客類型,在賠償機制上提出檢討方式,讓消費者獲得合理賠償。【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