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非洲豬瘟侵台!立院三讀:違規攜入肉品最高罰100萬元

中國自8月爆發中國非洲豬瘟以來,疫情不斷升高,然而國人赴陸旅遊仍會攜帶肉品入境台灣。為防堵疫情擴散,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0)日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將違規裁罰金額從3千至1萬5千元,全面提高為1萬至100萬元以下。

非洲豬瘟最早出現在非洲國家,曾經在部分歐洲出現疫情,今年8月中國遼寧首度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後,快速擴及福建等17個省區。為展現政府防疫決心,農委會日前提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指出,我國雖非疫區,但若疫情傳入國內,將對畜牧業造成巨大衝擊和損失,尤其非洲豬瘟為高傳染性、高死亡率、無藥可醫及無疫苗預防的豬隻惡性傳染病,目前無疫苗或藥物可防治,只能採取撲殺,因此政府刻正全力防範豬瘟自境外傳入。

三讀通過的條文指出,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物產品,如未依規定申請檢疫,原本罰鍰處分將從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提高至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另外,立法院也通過2項附帶決議,要求農委會、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海洋會等行政部門,應各司其職進行防杜措施。而為提升防檢疫效果、落實境外阻絕,農委會應負起疫情防杜成敗之責,並立即彙整相關防疫措施公布於官方網站、強化宣導與查緝、善用公益廣告強力宣導,並將辦理情形送經委會。

附帶決議還提及,現行制度對於動物檢疫物以郵包進入國內的方式,並未要求寄件人、受件人或納稅義務人課與申報之義務,將成防疫漏洞,因此要求主管機關參考相關條文提出修法,「除經公告免繳驗證明書及事先申請且經核准輸入者外,無論植物或動物應施檢疫物,原則皆不得以郵寄方式輸入,以維護我國防疫安全」。【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