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莫讓違法濫權檢察官的自由心證殺人

 

前不久,石碇高中張老師很沉重的呼聲「讓孩子在台灣家鄉長大」,因為近半數的外流人才都是青壯年,105年已達到72萬8千人,其中30至49歲者佔48.3%,根據英國牛津全球人才110報告預測,屆時台灣人才外流世界第一,而且台灣人才出走的結構中,超過七成都有大專以上學歷。「稅務問題」是造成外資卻步、青年出走的元凶之一!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因「故鄉的召喚讓我無法拒絕」,放棄國外的高薪回來擔任近十年院長,為台灣生技產業帶來新的里程碑,並催生科技法規及生技園區,帶動學術界與產業界共創榮景。翁前院長曾發表過700篇論文、擁有100多項專利,對許多疾病新藥開發貢獻良多,卻捲入了浩鼎案不幸身陷囹圄,是國家的損失更是他一生的夢靨!一夕間,從學術界的崇高地位墜落,淪為遭外界指責、質疑的貪污犯,浩鼎案進行最後答辯庭時,翁啟惠表示,這塊土地他愛的最深,卻讓他最慟!

檢察官好大的官威!台灣司法的自由心證跟著檢察官走,隨便指控一個人犯罪。這段辛酸血淚史,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在現今接踵直至的執法人員侵害人權之事,的確是有樣學樣,反正都奈何不了我,可憐百姓如俎中肉,只有任由檢察官宰割了!

當然,侯寬仁檢察官升任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自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有何意義呢?

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顯現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 違法濫權檢察官真的無法律可懲處嗎?在109年9月第6屆監委通過首件彈劾案,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會石木欽,調查監委指出,彈劾權的行使,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以228事件來說超過30年照辦,江國慶超過10年一樣追究違法官員責任,國外甚至連二次大戰納粹違法官員,超過70年還是追究責任。

檢察官如此的迫害人權而不自知,不知司法單位何時才會覺醒,不再愚民,真正做到尊重人權。為了改善民眾長期對檢察機關內部制度的不信任,從2012年開始施行檢察官評鑑新制,引進多元化之外部委員8人,由審、檢、辯、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藉由公正、客觀的評鑑程序,淘汰不適任檢察官,不要再讓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僅用自由心證就能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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