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為「稅」忍「慟」話悲情

 

錢可以解決很多事,卻也孳生很多事,當您還被5億男的離奇死因搞得昏頭轉向難以抽離時,不妨來看看比較單純的死亡案件,當然都跟錢有關。

民國106年5月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首次拍賣凶宅,主任執行官周隆光表示,這間位於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一街的大樓3樓,附有車位的公寓;屋主鄭女於98年欠地價稅、房屋稅4.8萬。104年執行署開始追稅,但聯絡不到屋主,決定拍賣房屋抵稅。105年4月,書記官找來警察、鎖匠開門入屋,在睡房看見床上躺着衣物完整的枯骨,當時書記官以為是「白骨玩具」,近看赫然發現是一堆白骨骷髏。因屋內有一盆炭火,懷疑是自殺,經檢察官調查,確認是鄭姓女屋主。房屋底價從400萬元減價到第3拍的256萬元,據記者估計原本行情每坪約18萬元,3拍時每坪約7萬元,等於是低於半價標出。

如果為了4萬多而選擇輕生,似乎有點牽強,多半是怨懟的成分居多,想必是不甘心被追稅,寧可選擇玉石俱焚的手段,讓執行署也不會太好過。

另個案件起因較複雜且造成母子相繼離世,原來是大羅建設公司的「前」負責人張國雄,由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行政執行處追不到稅,遂將這位「前負責人」限制出境,老婆來往多趟處理說明,心中煩躁,張國雄為了安慰老婆,又看暑假已到,遂安排妻兒到菲律賓度假散心。

老婆罹患紅斑性狼瘡不能曬太陽,平時很疼愛有憂鬱症的小孩,在烈日下陪著兒子玩一整天,這種行為簡直就是自殺!難怪她一回來就身體不舒服,從發病到死亡,不到一星期的時間,經緊急送醫,依然回天乏術。兒子,捶胸頓足,懊悔不已,跳樓輕生。

就這麼陰錯陽差送走兩條生命,追根究柢是因為當初一屋多賣,大羅建設的發票不當重複開出,稅務管理無法調適,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前鎮稽徵所核科應稅四十六萬元,但因執行董事陳福壬遭法院求刑入監,無法完成應繳稅額,遂遭追罰核科至二百三十三萬元,並且逕被移往台南行政執行處執行。陳福壬中飽私囊,違法一屋二賣數案,卻意外讓前負責人家破人亡。

兩個命案都跟執行署以及稅有關,「這個國家機器太可怕了!」張國雄痛批,「討債公司逼死人,都可以依法嚴辦,難道行政執行處,就真的是合法的討債公司嗎?任憑這些官吏玩法弄法?我一定要討回公道,以慰妻兒在天之靈。」

如果追稅的手段可以不要這麼激烈,如果罰款不會倍數成長,如果對象明確不會張冠李戴,或許很多事情會有轉圜。當然執行署不會認為這些跟他有關,也不可能為此而作法有所改變,但酷稅、重罰的陰影已在網路蔓延開來,沒有人希望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願紛爭遠離,暴力不再,人人沒有稅的煩惱與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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