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國稅局一再開錯誤稅單的企圖2

 

更可怕的是,國稅局曾經自以為是的設計函查表,抽樣的寄給太極門弟子填,結果回收的函查表,都是對國稅局不利的證據,於是國稅局把這些證據都隱匿起來,用口頭向法官報告相反的結果,讓行政法院法官被國稅局騙,以致判決結果當然是國稅局勝訴,接著就是執行強制拍賣了,這讓太極門弟子的惡夢即將成真了,也不知道要怎麼辦?只能祈求立法委員,還是政府高層官員伸張正義了。想不透的是,到底國稅局為何要做出這麼傷天害理的事呢?

國稅局曾經鬧了一個大笑話,就是曾經發文給「飯糰先生」趕快來報稅;國稅局也曾經要賣麵的路邊攤,繳納雞排店的營業稅,結果賣麵的老闆一再向國稅局說明,並向訴願委員會行政救濟;結果國稅局依然故我,居然可以「無中生有」,製造出一張稅單,連罰帶利息且還在上訴之中,就開出巨額的稅單,讓當事人哭笑不得,難免要讓人質疑,政府官員做事怎可如此草率?且明知是錯誤的稅單,但卻死不認錯,到底為著是什麼?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政府不是一再強調要「依法行政」嗎?但為何都「適得其反」?枉顧人民的基本權利,完全用違法濫權來濫殺無辜,全然不顧人民死活,而是像國稅局一樣,一再開錯誤稅單,是否國稅局官員可否向百姓說明:這樣做到底有何企圖?是為國家圖利國庫呢?還是為自己圖利獎金呢?或是兩者都有?所以政府首先廢除會侵害人民財產權的獎金制度,其次,不能再以國庫虛空為由,壓迫稅官多開單課稅,實際上,當獎金制度廢除後,稅官們應該不會熱衷多課稅了,再加上冤稅也會減少了,真是一舉數得,政府本應「依法行政」,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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