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稱「愛心辦稅」何需「偽裝查漏稅」惹爭議

自由時報2011-11-17報導,國稅局稅務員下班攜女進汽車旅館,一個小時多後離場,穿拖鞋走回櫃台,要求店家坦承漏稅、補開發票,並在事後報領公帳及業績。業者指稱,「從沒見過這麼荒唐的公務執行,我實在吞不下這口氣!」。要求對方出示證件,對方拿出一張寫著編號的稽查證,沒照片也沒姓名。雖然稽徵所主任說,九月重點稽查為轄區汽車旅館,確實有報公帳,男女一組是消費稽查、偽裝身分的勤務編制,但是穿個拖鞋,與女伴在房間待一個多小時,稱做「執行公務」的方式?民眾的觀感恐怕不佳吧!

一筆五百八十元的消費,業者被查獲補開發票,因起爭議,旋即收到一張廿八元的補稅單。據稽徵所主任表示,這家店兩個月才繳近兩百元營業稅,從水電單據推估有漏稅之嫌,照理推算,水電金額約佔收入三分之二。我們認為,稽徵所既然推估業者有漏稅之嫌,財政部、國稅局一向強調要「愛心辦稅」,大可以派稅務員登門輔導,像這樣先把人民當賊,再設計情境讓業者入甕,然後以因符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一年內第一次查獲,僅須記違章次數(違規記點)免罰,狀似施恩於民的做法,根本就背離民眾的感受,稅捐單位執行公務真的有那麼認真嗎?不免令人多所質疑。

中華人權協會「台灣賦稅人權網」搜集「十大賦稅人權新聞」,活動時間從今年10月8日起至11月8日止,進行一個月的票選活動,湧進60萬網友上網投票,反應熱烈,11日於立法院公布結果。爆出民眾收到一堆烏龍稅單,甚至有人陳情長達30年,直到過世前稅金問題仍未獲解決;包括將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太極門誣指為補習班強徵稅案件等,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黃律師,替財產管理委託人背了1億1200萬元稅單;「最烏龍」的是各夜市被查稅的受文者「雞排」、「紅茶」、「飯糰」等攤商,還有陳長文律師自用住宅被錯課營業稅長達15年;名模林志玲的執行業務所得被課成「薪資所得」。以及擔任公益性質的破產管理人的鄭姓律師,把她當做公司負責人限制出境;還有遭行政執行,最後一家兩口身亡的企業徵稅爭議;法律學者吳景欽也搞不清楚自己為何會收到補稅單和罰單…,租稅問題造成的民怨罄竹難書。

像稅捐單位這種男女一雙,關係不明,去汽車旅館開房間的「偽裝查漏稅」方式,疑雲重重,徒惹爭議,終非正途!試想,道路交通安全取締設施,都需要在一定距離之內豎立「前有測速照相」的警告標誌,稅捐稽徵所這種「不光明」的查漏稅方式,恐怕也違反了人權精神,而違反人權精神就是違背憲法精神!倘若稅捐單位辦案真如「偵探」那樣縝密,應當多用點心思把真相還給民眾,撤銷違法課稅處分,解民所苦,才是真正的「愛心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