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中生有假案 用無限制手段向人民討債

2025/09/04    文/蘇山/經理

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這本是監察院職責所在。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監察院應繼續追蹤執行結果。

太極門案經歷四位總統都未平反,顯示是相關官員們欺騙了總統與人民,是為了獎金還是國庫,相信是為了獎金,因為發現許多案子從發生到結案,被不同的單位剝了好幾層皮了,送到國庫時所剩無幾,可能只剩骨頭了。請政府正視這些單位忽視人權、凌虐人權的事實,懲處這些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多少國家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做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俗語說「一世為官 九世牛」,公務人員更應奉公守法,而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徒令百姓不信任司法。

現在的政府好像是失衡了,有的單位權力太強大了,有的單位功能卻難以伸張,例如有國稅局官員膽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稅官沒有證據濫開稅單也就認了,結果人民一路循著稅務救濟制度走,卻是完全無法救濟到,稅官開單依法可以領稅務獎勵金也就算了,可是救濟制度從復查、訴願,到行政法院等各個階層的官員都有領獎金嗎?否則為何全部的步調都一致呢?欠稅案100件中有98.4件是人民敗訴的,最可怕的是,後面還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確實有領獎金來做善後的事—向人民討債,執行官可以使用無限制手段執行討債,如限制出境、管收等等。

消防署與高雄國際航空站災害搶救諮詢顧問、陸軍官校化學系助理教授暨交通大學環境工程所博士劉明哲感到遺憾的是1996 年底,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對太極門進行整肅迫害,不法檢調與違法稅官聯手製造假證人、假證據,以無中生有的假案,剝奪人身自由、強奪人民財產,甚至沒收人民心靈依皈的修行道場預定地,太極門案於2007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之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之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無任何欠稅問題。監察院也主動調查該案,直指法務部與財政部國稅局違法侵害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