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暴力換湯不換藥 民告官告不動

2025/07/11    文/林唐/行銷經理

官員怠忽職守而造成國家名譽受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該由誰來負責?例如稅務單位接獲檢調單位移送之稅務案件,往往因顧及情治單位之威嚴,而捨棄專業之認定,枉顧人民的權益,因而做了不公正的處理。稅務本身是要依專業的衡量與認定,如果只顧及移案單位的權威,而忽略了百姓的賦稅人權了,如此更會招惹民怨。前幾年有自焚燒車撞交通部,血淋淋的鏡頭猶在眼前,政府難到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以死來表明他的心聲,才要重視人民的問題嗎?難道一定要有柯媽媽這樣努力的人物,弄得全國皆知時,才要檢討修法嗎?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9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眾所皆知,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行政法院的法官專業是常受到質疑的,因為不懂稅法,所以往往依賴國稅局來當打手,這樣的行政官司,人民告官就像請鬼開藥單,勝訴率微乎其微,只是自討苦吃而己,讓行政法院只是擺好看的。稅務行政救濟程序有必要通盤檢討,打掉重練,改革必須著重公平正義,如何避免政府打假球的現象,方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以其親身遭遇的「3000元稅單」為例,揭示了台灣行政救濟體系的諸多缺陷。他回憶,自己竟被要求補繳四年前僅3000元的稅款,當他在要求查看自己資料時,被稅捐機關以「隱私權」及「偵查不公開」為由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