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 擬具個資會組織法草案 完備獨立監督及執法權限

為完備我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行政院會27日通過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是個資保護及數位人權發展的守護者,這兩項法案是為建構相關獨立監督機制,由個資會籌備處採兩階段推動「個資法」修法。本次主要完備個資保護委員會的組織法制,並賦予必要執法權限,兼顧創新應用,以建立AI全面應用時代的資料治理。

卓榮泰強調,個資會成立後,將優先納管公務機關,及尚無明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非公務機關;至於已有明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非公務機關,於過渡期間內暫時維持監管現況,並分階段將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監管權限逐步移轉給個資會。未來請各部會積極配合個資會運作,主動協助合作,強化多面向的個資保障。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個資會籌備處積極與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個資會籌備處法制組長林裕嘉說明,未來個資會將由行政院特設,類似運安會的中央3級獨立機關,負責任務為:一、個資保護的政策研擬、法規研修及解釋。二、個資保護行政監管及裁罰。三、個資保護科技應用研析推廣。四、跨境傳輸個資的保護。五、個資保護專業人才培育等五大核心職掌。

林裕嘉表示,未來將成立的個資會將採委員合議制運作,委員設5至7人,任期4年;其中包含主委、副主委各1位,以及2位專任委員皆由行政院長任命,其餘1至3位兼任委員則由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聘(派)兼之;任滿得連任且受任期的保障,非有法定事由不得予以解任,以確保其獨立行使職權。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力拚在2025年8月底前成立。【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