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提高警消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至80%

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最高年資36年可達80%,且條文公布施行前已退休者,亦一體適用。對此,銓敘部表示,將造成退撫基金提早2年用罄,而財務缺口靠政府撥補,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去年6月13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所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等案,內容包括增訂警消及海巡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應比照國軍調至90%等規定。銓敘部當時表示,希望維持現行制度,避免損及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設計的核心原理及其根本。然而,聯席會議表決結果,綠營因人數劣勢敗陣下來,致該條文保留送交由黨團協商。今年1月6日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黨團協商,朝野仍無共識,送院會處理。

全案今日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的立法說明指出,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任務性質繁重,長期處於高壓及危險的工作環境,有必要提高其退休所得之保障,因此提出修法。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表示,藍白修法版本造成公務人員之間的差別對待,也不應該製造世代對立,民進黨團與現役公務員站在一起,捍衛年輕人權益,因此反對此提高所得替代率的修法提案,拒絕倒退的修法。最終表決結果,藍白挾人數優勢,以60票贊成、49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國民黨、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三讀條文也明定,上述規定在1月7日修正的條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適用之。

對此,銓敘部指出,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2年,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合計新台幣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政府撥補,也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記者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