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修正都更條例65條 劉世芳:放寬原建築容積27萬戶受惠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法案。法案修正後,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這次修法主要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恐有耐震不足的疑慮,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易於更新整合,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

另外,為確保符合前項條件民眾的權益,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劉世芳強調,臺灣地震災害頻繁,都市更新須持續推動,內政部將持續結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力量精進政策,加速改善居住環境。【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