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台南烏山頭水庫內的「嘉南大圳之父」八田與一銅像,去年4月15日慘遭中華統一促進黨員李承龍及邱晉芛斷頭,兩人均坦承犯案,被依毀損罪起訴。李承龍一審遭判刑5個月,而邱晉芛4個月徒刑,均可以每日1000元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李、邱因不滿台南市政府推崇主導興建嘉南大圳的技師八田與一之言論,將目標轉至銅像,兩人鋸斷銅像頭部還拍照上網公告宣揚成果。法官認為2人未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且銅像的頭部仍未尋獲。兩人雖坦承犯案,但未賠償及和解,態度不佳。
嘉南農田水利會長楊明風表示,銅像是為紀念八田與一主導興建嘉南大圳而設置,該銅像不僅僅是藝術品,是具有相當紀念性意義。已對李、邱兩人提出民事求償;刑事部分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