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三讀通過 明年第二季開放申請

立法院29日三讀通過俗稱「金融監理沙盒」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經核准辦理創新實驗期間以1年為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金管會表示,預計明年第一季相關子法將盡速完成,希望第二季能開放業者申請。

近年全球刮起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這股金融科技發展,多以科技業為主導,由於金融科技業者不屬傳統金融機構,不受金融法規監理,有觸及法規紅線的可能,導致與監理機關間不穩定、緊張的關係。金融「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一項金融科技的創新機制,在一個風險規模可控的環境下,針對金融相關業務、或遊走在法規模糊地帶的新創業者,在主管機關監理之下的一個實驗場所,讓業者測試創新的產品、服務乃至於商業模式,並暫時享有法規的豁免與指導。

目前金融監理沙盒只有4個國家或地區實施,台灣是繼英國、新加坡、香港與澳洲之後,成為全球第5個實施國家;其中,其他國家皆屬於英美法系(不成文)國家,由於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成文法)國家,我國三讀通過的金融監理沙盒,更是全球首部專法。

三讀條文規定,申請人、公司都可以向金管會申請進行創新實驗,包括以科技創新或經營模式創新方式,從事金融業務。主管機關接到申請後,要召開審查會議。對於審查會的成員,經表決通過民進黨團的版本,表張因主張因涉及龐大公共利益,審查須非常嚴格,建議不能高過1/2,也不能低於1/3。[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