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3

前總統馬英九因涉主導三中交易案,圖利中視買家4.8億元,馬英九認為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13日下午赴台北地檢署、高等檢察署及最高檢察署,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與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洩密,並強調北檢不適任調查此案,向上級法院聲請移轉管轄。
馬英九表示,他從來沒有指示回饋、圖利任何人或任何單位,所參與之會議及買賣均依法行事,無違反暴利情事,但北檢一再洩漏不實且扭曲之偵查細節,我辦公室發言人上週已要求北檢對外公開聲名,但未得正面回應。馬英九強調,北檢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平辦案之「偵查不公開」原則,認為北檢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不適繼續調查本案,將向上級法院聲請移轉管轄。
北檢於13日晚召開記者會澄清,由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發表聲明,指出媒體報導之「檢方發現、檢方認為、檢方掌握、檢方質疑」等內容,均與北檢無關,媒體亦未向北檢查證。且自106年7月1日以來,北檢對馬英九先生所涉刑事案件,已簽結160件,不起訴4案,並無任何政治立場考量。長期從事政治的馬英九先生,應熟知社會矚目案件易遭有心人士刻意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之狀況,應回歸「證據」,澄清事實,「切勿以情緒或民粹性手段,混淆焦點,妨礙偵查步驟」。【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