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苦後甘 明年寒假年假連放27天

為配合明年春節晚放,寒假春假假期不連續,教育部16日公布延後106學年度第1學期補課3天,第2學期開學日延至2月21日,連續假期整整27天。

原本明年寒假為1月22日至2月11日,但寒假結束開學上課三天後,便緊接著2月15日至2月20日6天的年假,引發各界討論。教育部日前召集地方政府,學校及家長團體協商,決議把106學年度第2學期的前三天,移至第1學期的最後三天,讓寒假和年假連在一起,由1月25日放到2月20日,整整27天,家長易於安排假期,也兼顧學生的學習完整性。

相關期程調整如下:(一)106學年第1學期結束:107年1月19日。(二)106學年第2學期2月12日、13日及14日之課程:調整至107年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三)106年寒假起訖日期:107年1月25日至2月14日。(四)107年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07年2月15日至2月20日。(五)106學年第2學期春節假期後上課:107年2月21日起。

教育部進一步指出,為因應課程調整,將協調書商提早發放教科書,以利學校進行補行上課課程活動的安排,也請各地方政府與學校及早做好課程準備,以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及課程延續。【記者 喬若俞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