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36)-加害人認罪悔改 社會正義方能實現

動腦雜誌發行人、台灣北社理事暨國際組召集人吳進生談到「公義使邦國高舉」,但現今台灣社會仍有許多不公義的事情,卻沒見到加害人,是因為加害人沒有「認罪悔改」。他認為不想悔改、犯錯的官員,要想辦法讓他們自己改變自己,人民才不會繼續受害。主張政府犯罪應溯及既往,無限期追訴。在歐洲二次大戰後,納粹集中營那些加害者,也許只是門口的衛兵,已經七十幾歲了,還是被繩之以法。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表示,沒有經歷過司法迫害的人不知道其中的可怕,太極門案是宗教掃黑、政治迫害,但是至今政府還沒有悔改,加害人都不承認自己錯了,六個年度中有五個年度的稅單已經歸零,為什麼只有81年度還要課稅?呼籲財政部長要有擔當,承認錯誤,當初稅單開錯,行政處分錯了,依照行政程序法自行撤銷稅單,也不用提起再審。

 

國稅局資深稽核指太極門案是國稅局栽贓枉法

專責逃漏稅大案的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指出,太極門案確確實實是非法課稅,當然就要還給人民。太極門案85年12月19日搜查到兩本存摺共61萬,第二天報紙說有詐欺收入和補習班所得31億,寫小說也不能這樣推論,事後所謂證據,絕對是在12月20日以後做的,根本就是栽贓枉法!黃坤光質疑,財政部稽核組成立30多年,專門查大額逃漏稅,一人一年查的金額可能是3,000萬,結果國稅局用這種沒有所得卻推論虛擬所得課稅,假設太極門案這種模式的稅可以收,還需要國稅局嗎?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連福隆表示,「法稅228」(太極門假案)象徵政府公權力的濫權,政府非法搶奪民產,行政執行署、財政部都不會受到處罰,這會亡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當主人的財產被搶奪,政府還不認為自己有錯誤時,這個國家所有的公信力、公權力、命令都失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