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6)-獎金製造社會紛亂應該廢除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他擔任法官時,曾辦過三年的執行案件,從來都沒有用承受的。他評論,太極門的土地,執行署在二拍就交給債權人承受,令人很懷疑國稅局和執行署就是為了績效!他們要領獎金,沒有按照程序,爭議會很大,甚至牽涉到需要國家賠償。「稅單有錯,國稅局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依職權撤銷。」

求是力鼎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張振興則指出獎金問題,君子與小人的區別,小人把利益當成正當的,該得的;君子把義當人民的利益。剛當檢察官時,緝毒是有獎金的,但檢察官是不能分的。現在怎麼執行署的執行官和稅務人員都有獎金呢?獎金是「不正利益」,交通違規的檢舉達人,因為利之所在製造了社會紛亂。他質疑,現在執行署和稅務人員都有獎金,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效應?獎勵金應予廢除。

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台灣北社理事暨國際組召集人吳進生引述海耶克1944年《通往奴役之路》名言:沒有財產權的社會是沒有公義的社會,24年是漫長的,鼓勵大家將「煩」化解為「感恩」!

法官應勇敢獨立審判不容顛倒是非亂開稅單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曾多次獲選稅法最佳判決,他引用聖經故事,「你們當中認為自己沒有罪的,就用石頭打死她。」西方國家多以基督教立國,發展出正當法律程序、無罪推定原則。進步的法治國家,媒體報導刑案時一定要用客觀中立的字眼,避免未審先判。台灣今天司法環境、媒體和民眾是否就像聖經故事中那些群眾,看到影子就開槍?造成先入為主的成見。「法官是否有勇氣根據法官倫理規範,不受輿論影響,勇敢堅持獨立審判,是努力的目標。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教授表示,太極門的事情已經不是太極門的事,而是全民的事。中華道統文化符合人類生存哲學,古人言古人訓都符合天公地道,太極門傳承偉大的公道,這是人類生存的寶藏與保障,太極門被當作補習班,這是顛倒是非,斷章取義亂開稅單。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杜奕萱會計師指出,國稅局從一開始就違法,直接根據市調處移送的不實資料,未依職權調查課稅事實就開出天價稅單。民國85年檢察官侯寬仁利用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謊稱太極門為補習班且涉嫌逃漏稅。24年來,多方證據皆證明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不是補習班,不是營利事業,更不是營業稅的課稅範圍,但國稅局沒有一次,按照事實撤銷違法處分。

杜奕萱談到81年度的枉法裁判,她指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許武峰法官將80、82、83、84年度處分撤銷,卻僅將81年度之課稅處分駁回,造成同事實、同性質之課稅處分,相互歧異之矛盾現象。如今,國稅局已經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卻以補習班名義課徵 81年度綜所稅,並與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土地,強行收歸國有,嚴重違背論理法則、證據法則,違法違憲、違反國際兩公約。太極門假案集行政、司法嚴重人權侵害之大成,應跳出現行的框架,予以平反,國家才能做到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