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22)-聯合國國際寬容日論壇(一)

2020年聯合國國際寬容日 寬容公平社會落實法治有錯必改

聯合國根據「聯合國憲章」及「世界人權宣言」精神,於 1996年決議每年11月16日為聯合國國際寬容日。2020年國際寬容日當天在文化大學,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刑事法研究中心、法稅改革聯盟等十二個民團舉辦「從聯合國國際寬容日談台灣法稅人權-以太極門案為例」論壇,太極門案引起國際矚目,是衡量台灣人權進步的指標案例,台灣追求轉型正義,卻始終不見加害者,這樣是寬容嗎?政府應該立即平反冤案,落實究責機制,才能杜絕冤假錯案,避免無辜人民遭到迫害,讓台灣人權與國際接軌。主辦單位盼透過各界建言,督促政府務實建立真正的寬容公平的社會,落實民主法治,有錯必改精神,使人民走向幸福之路。


 

堅持正義與良心監督政府改革才是真寬容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Rene Wadlow致詞中指出,寬容與相互間的理解是《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的核心價值觀。讓我們共同來對抗造成分歧、違反法治以及正當程序的勢力。值此國際寬容日,讓我們攜手呼籲,以嶄新、能展現更高層次的創造力來增進彼此間的理解,如此才能實現尊重人權與法治的世界。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在論壇中致詞表示:寬容不是不分是非的包容,而是是非分清、真假分明,堅持做正義與良心之事。國家層面的寬容需要公正和公平的立法及執法,尤其掌權者不應該以自由裁量權和歧視性的方式,給人民施加不公平的對待,甚至透過違法手段剝奪人民的自由、權利與財產。政府的職責在維護社會安全與正義,檢討制度或執行公務時,應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為出發點,務必秉持良心與公理,不包庇錯誤,不姑息養奸。一個人的不公義,就是所有人的不公義,當人權受到侵害,大家要勇敢發出正義之聲,共同監督政府徹底檢討與改革,才是真正的寬容,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