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0)-獎金魔咒執法大暴走 太極門案不能說的秘密

倘若公務員一手執行法律,一手領獎金,會衍生怎樣弊端?民國93年朱星羽等163位立委提案通過廢除查稅獎金,不料獎金魔咒並未消失,立法院一再上演護航戲碼,人民成為最大受害者。今年九月,手無寸鐵的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黄媽媽,只因舉牌聲援太極門無欠稅卻遭強制拍賣土地,質疑執行署有獎金分配,竟遭竹北警察違法逮捕,漏夜審訊並移送地檢署裁定限制住居(https://919sos.tw/),嚴重侵害人權,引發全省各地陸續聲援黃媽媽!獎金魔咒讓「依法行政」變成玩法弄權者的口頭禪,甚至動用公權力箝制人民言論自由,讓台灣蒙上白色恐怖陰影!此樁事件是美麗島事件翻版?監察院應該主動調查,立法委員也應該質詢,共同捍衛台灣珍貴的民主法治,不能倒退到威權戒嚴時代!


陳志龍教授以新竹分署公文,質疑執行署為瓜分績效而強行拍賣。

明知冤案仍要拍賣  獎金魔咒謀殺法治

海報寫了什麼?「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全台各地聲援平反太極門假案,針對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李貴芬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質疑分了多少獎金?執行署一年總獎金1.9億,執行官獎金領多少?有沒有違法貪瀆,不能說的祕密?

李貴芬為何恐懼? 7月16日立法院公聽會上,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拿出新竹分署公文影本,揭發今年3月2日新竹分署公文上記載「擬請士林分署登打績效,並回饋本分署(新竹分署)二分之一。是否同意?恭請裁示。」上面赫然出現李貴芬的名字。甚至去年10月,行政執行署就已匡列「獎金」。獎金魔咒,讓違法官員明知道是假案,仍執意錯到底?太極門案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兩公約國際審查小組於102年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時,更特別詢問太極門稅務案件之狀況,此案是評估台灣賦稅人權的指標案例。

太極門辯護律師蔡富强說,國家強徵太極門苗栗土地是「在民主法治上留下一個汙點!」民國96年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太極門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98年獲得國家冤獄賠償,更證明自始無辜。民主法治國家,法院判決確定,上自總統,下至黎民百姓都必須遵守,早在96年,國稅局就應該依三審判決結果、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主動更正錯誤,撤銷對太極門所有違法課稅處分。

太極門師徒拒絕「多少繳一點」的協商陋習,堅持追求公理正義,在行政救濟贏了國稅局18次。108年,國稅局將5個年度的違法稅單(80年、82至85年)和敬師禮相關的部分都「更正為0」,但具備同樣事證的81年稅單,卻仍以「補習班」的名義課稅,網友嘲諷「一顆蘋果切成六片,其中一片變芭樂?」蔡富强指出,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都認為「這個案子太有問題!而發函給中區國稅局,明示各年度課稅應一致性處理。」「明明就是冤案!怎麼執行得下去?」
 


太極門案無辜被告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舉辦記者會期望冤案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