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政府在呼攏百姓

文/王正瑛/退休公務員(台北市)

馬政府即將於五月二十日交接,現有機關首長早已無心戀棧,使出推、拖的戰術,呼攏百姓,從四月二十一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的報告,便可知端倪。

媒體報導,簡太郎以『此案「不符憲法」、且「與現行法律競合」並「涉權力分立」等問題,若依此條例再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可能違反《行政院組織法》,有所不妥』;然行政院為處理特定事務,依行政院組織法第 14 條規定,得於院內設專責單位。且因應特殊任務需要,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28 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

《促轉條例》旨在開放檔案、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處理不當黨產,但目前已提出《檔案法》修正草案,且二二八以及戒嚴時期補償救濟也有相關法源可以使用;不當黨產修法也已經在立法院審查,若再制定《促轉條例》,可能與現有法律競合,需要再做商榷。他表示比較可能的做法,就是先從現有的法規中進行修法。

然則聯合國近年來推動一種全面性的轉型正義方式,強調轉型正義的四大元素:「促進真相」、「正義」、「賠償」、「保證不再發生」。以二二八事件為例,既未還原事實真相,也未追究加害人,只針對受害人予以賠償,早為學者所垢病,應制定專法取代現有法律,就如宗教團體法草案一樣,預定以新法取舊法,一廢一制定,不致有法律競合問題。

這個議題社會大眾瞭解甚淺,如果能多辦幾場公聽會,讓社會大眾對如何達成轉型正義。其實政府舉辦公聽會不同於聽證會,只在聽而不在回答,最終決策也不受到在公聽會與說明會蒐集到的意見拘束。全是拖延戰術,拖過五月二十日就say bye by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