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稅單的轉型正義 撤銷

文/蕭璟/瑜珈老師(桃園市)

大家是否記得1990年柏林圍牆拆除時,西德願以當時物價1:20的差距來換取民主與團結,並透過真相調查認錯,樹立典範。尤其不讓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制定了新制解職所有司法人員,並全部重新招聘。這個轉型正義的新里程碑,值得學習與效尤。

反觀台灣,「死不認錯」仍是政府的絕招!百姓收到錯誤的稅單,就會經由訴願、上行政法院告國稅局弄錯了。法官若認為國稅局是對的,判百姓敗訴,百姓上訴高等行政法院再被判敗訴,就一定要繳這張稅單了,就兩次機會。但是若法官認為百姓是對的,就會判「撤銷原處分,另為適法處分」,結果國稅局可以重算稅額,重新再開稅單,百姓只好再訴願、再上行政法庭。若一直如此循環,萬年稅單就出來了。

 刑事法庭可以三審定讞,偶有更審案例,但我們的稅務體制卻非如此,明明是百姓勝訴,輸的卻仍是百姓,對百姓永遠不公平,也難怪台灣的欠稅案會一直快速增加。原來是法官不懂稅法、稅官不懂法律,唉!苦的是百姓。

「租稅人權」在這個體制下,當然是遙遙無期,難道歐美也是如此嗎?國稅局錯了就錯了,就應撤銷,這就是人權的表現。我們的政府應展現現代民主風格,順著尊重民意,讓轉型有正義,不再有極權政府官官相護的判決,更不應再出現萬年稅單的虐民作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