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官員肆無忌憚

文/陳裕為/工程師(新竹市)

有土斯有財,土地是家族的根世代的情,連繫著血濃於水的脈絡情緣,非不得以誰願意離鄉背井。日前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732號解釋,宣告美河市捷運聯開徵地案中,最高行政法院引用大眾捷運法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的規定,容許主管機關徵收本案土地,有違憲法保護財產權與居住自由意旨,不符比例原則,即日起不予適用。

遲來的正義總是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波折,要獲得大法官的眷顧與青睞,卻也是歷經不知多少次行政法院的失敗以後。官員與行政法院,長久以來建立的默契,已形成堅固的堡壘,摧殘著無辜的土地與人民。

一兩百億的賠款,最終還是全民買單,然而誰曉得行政法院,才是官員肆無忌憚豪取掠奪的靠山與關鍵。行政法院就是敗訴法院,已不只一次揭露在媒體上,傷害著人民對政府與司法的信賴。

此次大法官的解釋,能喚醒多少行政法院法官的良知,不得而知,只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像看到,日月光K7廠排廢水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之時,只能驚呼,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