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法治要如何落實

文/謝明心/工程師(新北市)

國家要做重大公共建設,需要徵收人民土地時,人民一定配合徵收,事實上捷運聯合開發案的美河市建案,現況並不是這樣,政府把不是用在公共建設徵收取得土地,竟然去賣給財團,圖利財團,那是人民一生心血的家圓財產,難道被政府變強盜奪走了嗎?

美河市案監察院提出釋憲,美河市開發案的土地徵收違反比例原則,當初北市府以聯合開發名義強行徵收土地,讓地主欲哭無淚,今年初赴行政院巡察時曾當面向行政院長毛治國說:「人民抱怨怎麼政府變強盜?」要求重視人民財產權遭剝奪的問題。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痛批:「美河市案違憲,國家將面臨地主巨額的求償,馬英九、郝龍斌應該負最大的責任。政府傷害的不只是被徵收者、無殼蝸牛的權益,政府的公信也受到嚴重的損害,未來的善後賠償更是全民買單。」

當大家看到者些弊案心有戚戚焉,美河市建案從頭到尾都違法,而且有明確的證據,但法務部都聞風不動,的確有包庇瀆職之嫌,土地徵收若沒用在公共建設上的土地,所有利益全部要還給土地所有人啊,為什麼會給財團呢?

當初台北市府圖利賤賣國產,這裡面最重要的兩個問題,一個就是賤價,另一個就是交換,筆者建議司法部門就是要去查賤價和交換有無違法的過程,為什麼一個將近百分之百的公有土地,拿到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回饋,讓政府財源大量流失,這就是過去大家關心的弊案,當時馬市長為什麼這麼荒唐離譜,做出讓人無法想像的決定。

美河市開發案,大法官會議作成第732號解釋,認定當初徵收土地的法條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宣告違憲、立即失效。遺憾的是,大法官在提供正義的解釋之餘,卻沒能指出,行政法院的失能失靈才是當事人冤屈至今不能得直的原因。行政法院有超過一半的案件屬於稅務爭訟,人民勝訴率不到10%,行政法院不做最終判決,長期以來行政法院被詬病為「敗訴法院」所以最容易侵害人民權利的行為就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