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 為何不解?

文/雷瑞賢/工程師(台南市)

全民報稅季雖過,但網路上烏龍稅單的議題仍未消退,立法院召開了「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難道只是擺著好看?撤銷烏龍稅單」公聽會,多位國內外法學專家紛紛出席,響應稅務人權保障,為稅災戶發聲。前美國總統柯林頓的幕僚暨法律顧問及美國前眾議員也出席該場公聽會,分享美國現行的法治與人權理念。台大法律學院歐盟法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也談到,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就是「只要是違法行政處分就必須予以撤除」,但號稱民主與法制的台灣卻沒有,仍然無法擺脫舊思想脫胎換骨,落得「全民艱苦」。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錯誤行政處分可以依法撤銷」,但台灣現行實況,卻只是擺著好看,放著許多人民一直被錯誤烏龍稅單糾纏,疲於奔波在訴訟與萬年稅單之間,永無寧日,行政機關卻抵死不用該法院解除人民苦難。立法委員呂學樟也曾表示,該法主要精神在人權保障,然而實際上行政機關撤銷實例很少,對於收到烏龍稅單的人民非常不公平嗎,且連資深專業律師與萬人的大團體都無法倖免,更何況是不懂稅法的市井小民?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是給行政機關自省改過機會,但是行政機關卻把它晾在一邊,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錯誤,更昧著良心,利用偏頗不公的裁量權維護自尊,繼續加害痛苦給人民!

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歷年統計,欠稅欠費待執行案件皆高達百萬件,光103年度就將近500萬件,全台灣才800多萬個家庭,這個數字未免太離譜?難怪近年烏龍稅單、萬年稅單在網路討論的聲浪不斷,立院為達民意召開公聽會。馬總統就任7年來民怨沖天,最新民調滿意度僅有28.74%,不滿意度高達64.67%,近年來稅務問題幾成民怨之首,每年高達幾百萬件的欠稅待執行案件,有多少是錯誤稅務行政處分而來?既然行政錯誤有確切法條可以撤銷,為何可以無視民眾的痛與怨?這是國家政府深切要檢討且落實的,剩下不到一年任期的總統,做好稅制公義這件事,每年可救百萬家庭,要名留青史,或許不需要見上對岸習總書記一面,讓所有行政機關徹底執行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解決民怨,或許還比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