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長說的是風涼話嗎?

◎莫默/台北

看到報載太極門面臨行政執行處查封道館的新聞,本案源自侯寬仁檢察官貽笑國際「養小鬼」的起訴書,刑事部分法院早已判無罪,國稅局卻引用此起訴書資料據以課稅,事後又強調「稅務案件歸稅務案件,刑案歸刑案」,相當荒謬。

而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行政執行處查封目的,只是讓其不動產不可移轉,太極門原本也沒有要出售會館,應該沒有太大影響。」看到這句話筆者不禁質疑,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難道人民不能處分自己的財產嗎?會不會出售財產,與財政部何干?難道財政部可以因民眾沒有要出售財產,就把人民的財產查封嗎?不合理的賦稅,行政法院枉法裁判,民眾尚在訴願中,身為公僕的次長還說這樣的風涼話,真是開民主倒車。何況筆者最近才看了一本書《鹿港幽魂》:1986年,彰化地院民事執行處沒有等到民事庭對當事人作出的繳交擔保金期限,就將他的鰻魚池土地強制拍賣,至今兩造當事人已經死亡,但官司卻猶未結束。請問張次長,您說的話人民可以相信嗎?

據太極門的義務律師蔣瑞琴表示,國稅局違法在先,台北行政執行處又進一步超額查封,240萬元的稅金,竟超額查封價值近2億元的道館,強取豪奪差距近100倍。原來在號稱民主自由的台灣,政府還會假不合理、不合法的公權力之名,行奪取民產之實,實在令人不敢置信。一個上萬人的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尚且獲得如此對待,一般市井小民遇此情形又該如何是好?

馬總統簽署兩公約提倡尊重人權,李述德部長說「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原來現在我們的政府是:政務官口號叫得響亮,事務官卻各吹各的號。反正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吏們任期一到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老百姓無窮無盡的痛苦哭訴無門。這個民主社會的大笑話,又該留給誰去善後與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