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習俗之悲 賦稅之恥

◎吳澧淑/新竹縣(教師)

最近又是結婚的旺季,我的兩個侄子也在一個月陸續結婚,許多親友為了慶賀祝福新人,包了金額不等的紅包給予祝福慶賀,我們也依照禮俗宴請親友,場面十分喜慶歡愉。

社會大眾逢婚禮、父母大壽或過年之際,親友及子女包紅包祝賀乃傳統禮俗,這是眾所周知的,此為贈與性質;為了感謝親友的祝賀,多數都會宴請親友,這也是人之常情,更是人倫美德。

無奈凌忠嫄局長在立法院接受費鴻泰委員質詢時,稱太極門贈與掌門人的敬師禮有對價關係,完全抹滅中華文化的傳統習俗。照凌局長的說法,親友包紅包,我們宴客,彼此也有對價的關係;而子女為了感謝父母養育之恩,逢年過節、生日時包紅包,也是有對價關係。依此邏輯那麼總統、凌忠嫄局長、政府官員及所有老百姓,只要參加婚喪喜慶所包的禮,就是國稅局所說的有對價關係,要課主人的稅喔!

如此一來,日後有誰還敢結婚宴客,誰還敢包紅包孝敬父母長輩?感恩、致意,人與人之間情感的交流,傳統的禮俗已被國稅局官員的自我認定破壞殆盡,真是文化習俗之悲 賦稅之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