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排放廢水案一審判決 不符社會期待

正值全民聲討頂新賣黑心油之際,半導體封裝大廠日月光排放廢水案,一審判決出爐,輿論嘩然,直呼「法官判決台灣環保死刑」!

在〈看見台灣〉導演齊伯林的境頭下,遭受廢水污染的後勁溪呈現磚紅色,有如一條紅土跑道。而為了該如何處理此案,中央和地方還一度爆發口水大戰。

去年10月1日,高雄市環保局抽驗後後勁溪溪水,發現溪水遭強酸廢水污染,溯源追查找到了日月光K7廠將完全未處理的廢水直接排入溪中,廢水中含有高量的。而鎳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致癌物,若食用超量的含鎳食物,可能引發肺癌攝護腺癌,農田若遭重金屬污染,則需要長期休耕。

日月光負責人張虔生被以公共危險罪遭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但並未被起訴。日前(10月21日)高雄地院一審宣判,廠務處長蘇炳碩等4人,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處1年4個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但均宣告緩刑;日月光公司則處以罰金300萬元。涉及公共危險部分,法官以「因多家學術單位拒絕鑑定,又無證據說明排放廢水對人體造成危害」為由,認定罪證不足。

判決一出,環保團體氣得跳腳,地球公民基金會隨即發表聲明指出,此一判決不符合「社會正義」,日月光是污染後勁溪的累犯,近3年來已被環保裁罰達25件之多,絕非判決文所謂的「偶發事件」,而且只併科區區300萬元罰金,對年營收超過2000億的日月光來說,完全不符比例原則,毫無嚇阻效果。

日月光是全世界最大的半導體封裝廠,2011年還砸大錢在上海投資了1800億,號稱「全球最大手筆」,但卻節省1.76億污水處理費用,而偷排廢水,環保署推算其不法利得,一度擬求償1.76億元,但最後不了了之。況且這次被抓到的K7廠是一座新廠,擁有完整的污水處理設備,卻備而不用。高雄市花了6年時間,動用經費高達37億元來整治後勁溪,就這麼在一夕間全毀了!這樣一家「無良廠商」,卻在104人力銀行刊登「公司簡介」:「本公司之創立係由歸國學人張虔生及張洪本等基於工業報國之精神……」,看來挺諷刺的。

而之所以出現不符合「社會期待」的輕判,原因可能就在於:環保局將資料留了一手,檢察官又留了一手,法官則是按起訴內容「依法辦理」。高雄市環保局是否將之前25件環保裁罰的資料全數移送檢察官是個問號,而承辦的年輕檢察官只有4年資歷,經驗不足,將起訴範圍限定在去年10月1日排放廢水的那7個半小時,而其上級顯然也沒提醒起訴書這樣寫,無法說服法官。

另外,承審法官也不是沒有可議之處,《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認為,一來法官「未審先判」,因為該法官早先在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在收卷的當下,就知道判決出來會「挨罵」,法官連卷子都還沒看,怎知道會判決結果會「挨罵」?二來,法官並未引用《刑事訴訟法》第161條:「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要求檢察官補強證據;而且,此一判決有違司法院內規:加害人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才能宣判緩刑。再者,前經濟部長張家祝指此案須確認是「故意」,還是「非故意」?而法官也認定這是一次「偶發事件」,似乎是有把前部長的「提醒」聽進去了。

此一「依法判決」給社會留下了極為負面的印象,過去有句名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如今在一般民眾看來,毋寧說是「法院是財團開的」,因為迄今沒有任何一家大企業的老闆曾因環保問題而身陷囹圄。法官在「依法判決」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將「企業的社會責任」納入考慮?尤其現在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已經潰堤,對司法的信心也在逐漸崩壞中,國家、社會的亂象將伊於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