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羅淑蕾立委(1)

羅淑蕾:主席康委員,會的長官,各位官員,還有在座的各位女士、先生們,大家早安,大家好!我想這個議題討論很久了,從我到立法院來的第一天就開始在講,拯救稅民,真的是大家所關切,大部分都在談司法人權的那一塊,可是大家都忽略掉還有稅務的人權,多少就因為稅的處理不當,還有稅制規定的不合理,造成很多稅民欲哭無淚,那我們知道司法的審判,你說大不了我被他判個幾年,我坐牢坐過了就算了,可是稅是怎樣?遙遙無期。從年輕盼到老,到底哪一天何時了?所以現在我就說,我在推稅的一個速審法,也比照司法現在也有速審法了嘛!難道稅就不能有速審法嗎?一個案子拖了幾十年,都沒有結論,就代表有問題嘛!有灰色地帶嘛!你也不能斷定他無罪,你也不能斷定他有罪,可是站在人民至上,保護人權這一塊,就要認為說什麼,既然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判斷的話,那就應該怎樣,就應該趕快還人家清白。就太極門這個案子,司法已經還他清白了,司法已經給他公正了,為什麼稅務還要跟人家糾纏不清呢?還要纏鬥到底呢?
我們來看,在整個司法判決裡面,講得清清楚楚,對於大家所爭議的,有關於那個到底是敬師禮?還是學費?請問財政官員,有哪一個學費要拿給老師的時候是跪著給的呢?我們大家都知道,太極門要把費用拿給老師的話,要跪,雙手奉上,請他接受,還不見得要接受,那學費是強迫性的。事實上很多的宗教團體,他們開了很多的班,也要繳那個錢,假如真的捐給寺廟,或是到什麼外丹功,還有很多的團體,去繳的費用,假如說都是學費的話,是不是要比照辦理呢?為什麼只針對太極門呢?難道太極門就只是因為當年受到人家非法的誣衊,你是不是還要打落水狗呢?再踢他一腳呢?所以我覺得這真的是要重新商量。
我們的司法上,行政訴訟法規定得很清楚,判斷有罪要有證據,而且證據要跟他的事證有相關,沒有證據不能用推論的,不能夠用假設的,認為就是這個樣子,而且要是一個直接的證據。在整個檢察體系還太極門清白了,你看看,難道稅捐單位的調查,你們的調查權,還有一些調查程序高於司法嗎?會比司法調查得還要清楚嗎?今天假如有罪,他有任何違犯稅捐稽徵單位的話,是不是要比照那些司法單位的判決呢?因為你們的調查絕對不可能比司法調查還要清楚,你們的調查絕對不可能比司法的還要詳盡。當然我們也知道財政部認為說,司法的判決可以不影響稅務的判決,可是你想想看,難道司法單位的調查,你們不要再加以考慮嗎?你們不要加以來思考、來利用嗎?所以我是覺得說,各個單位不要太過於本位主義,我經常在講,而且這是我講了很久,「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只要隨便一筆一揮,你們稅務人員講得很簡單,你去訴願,你去打行政救濟,你想想看,一個案子纏訟了十幾年,甚至有的案子纏訟二十幾年,我手上還有案子都纏訟三十年的,從年輕辦到老,他一生當中就要被這個稅務纏身,心中的痛苦,所受的折磨,那個精神的賠償,你要怎麼去賠他呢?
所以真的講,大家要有慈悲心,真的是苛政猛於虎!一個不當的政策,一個不當的結論,比一隻老虎要吃人都還要嚴肅。我們知道政府在很多地方,對一些財團、對一些肥貓,都對他百般的寬容,對他百般的寬恕,為什麼小老百姓,繳的稅一毛錢都跑不掉呢?所以租稅的公平跟人身的保全要如何衡量,我們希望財政部的長官,一定要拿出良心,好好的思考,千萬不要把雞毛當令箭,趕盡殺絕,這樣的話,對那些無辜的人是何其的不幸!
我經常在很多場合裡面,都舉一個例子,我說這叫稅奴的悲歌。有一個老太太,那是在前年我在中山區,在發放低收入戶救濟白米的時候,有一個八十歲的老太太,白髮蒼蒼,跑到我的面前來,雙腳給我跪下,我當時嚇了一跳,本來以為是不是精神不太對勁的人過來要怎樣,可她一跪下來就一直哭一直哭,後來我的助理人員把她扶起來,她怎麼跟我講,她說,她在電視上看到劉兆玄院長說母親節到了,他要到花店買一束花去送他媽媽,她說她的兒子在哪裡呢?她兒子十幾年來都在中國大陸,不能夠回來,為什麼?她說兒子年少的時候不懂事,跟著朋友作生意,朋友拿她兒子的名字當負責人,因為不瞭解稅法,而且生意做垮了,沒有去申報,沒有去申報公司的所得稅,所以公司就被依法核定,就欠稅,欠了兩百多萬,她兒子是比較幸運,能夠在被限制出境之前,就到中國大陸去工作,一個月還可以賺個七、八萬錢,每個月還寄點錢給她生活費,可是他不能夠回來,他說一回來以後,馬上就被限制出境,以後他的生活怎麼辦呢?她說也許這輩子哪一天死在家裡面,都無人收屍,無人去照顧她,怎麼辦呢?她說十七年,十七年了。
當然最近法令修法說,欠稅不要超過五年,也就是說到111年的時候,就可以全部解禁,可是聽說,好像很多官員都不服,還要再修改這個法令。今天這樣的案子,就是因為欠稅,民法的債務有十五年的期限,難道政府就比較偉大,變得是說一定無限期,對一個八十幾歲的老媽媽何其無辜,她十七年沒有辦法看到獨生兒子,十七年來沒有辦法跟她親人在一起,她說每年過年過節,都要在家裡面抱著棉被哭,想想看,當初這樣一個錯誤,害得人家兩地相思,這真的是人倫的悲劇!
我想財政單位一定知道,哪一些是欠稅,哪一些是逃稅,你們很清楚,哪些是不合理的,不要用推論、假設,好像你的主觀一直來判斷的話,真的是滿辛苦的。目前根據司法院的統計資料,纏訟的案子超過十年以上的,差不多有兩百件,也就是說,這樣的案子,甚至有些案子都高達三十年,所以有一本書,我沒有替它做宣傳,叫《流浪法庭三十年》,還有《鹿港幽魂》,看看那兩本書,我真想把那個書買來送給那些司法單位的人員。假如我經費有限,太極門應該集資,把這兩本書買一買送給司法單位的人好好去看,還有送給財政部人員。一個案子給人家拖這麼長,都沒有辦法解決的話,怎麼去取信於民,怎麼有辦法讓老百姓去那個。
整個太極門的案子我們都知道,是檢察官的濫權,檢察官非法的起訴,沒有證據的起訴,所以在美國的司法史上,最被人家稱讚的有個檢察官,叫作RobertJackson,曾經講過一句話,他說檢察官是一群怎麼樣的人,是一群握有最大的權力,而不受拘束的人,所以歷史就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你握有最大的權力,而且也沒有辦法受約束,我們也希望財政部的這些稅務人員,也不要將來在歷史上被人家寫成,你是握有最大稅務權力,而不受約束的人。事實上我們也應該說,現在大家都在講檢察官的退場機制,是不是稅務人員也要有退場機制呢?假如你們當時所判決的案件,到最後被人家說駁回,或是認定無罪的話,這個稅務人員要不要負責?所以要同理心。我還是強調回到前面,「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你這樣一筆一揮,所受的冤獄、所受的傷害是沒有辦法彌補的。今天我們在這裡討論太極門的案件,已經十一年了,夠了啦,夠了啦!你看看整個太極門的師徒們,受到侯寬仁違法的起訴,歷經十年七個月,這個苦難也夠了,也夠了,放人家一馬吧!
歷經十四名的法官,八位的檢察官,用交叉詰問,一、二審總共開了五十八庭,並且也就它提供的4645份見證贈與的證明書,總共有5525人作陳述,還有206份國稅局所製造發出的函查表,其實那個函查表內容,都有引人入罪的嫌疑,那個設計就已經很不公平了,我們良心講。十二大箱的證物,你把它查扣,包括國稅局人員,約談了兩百多名的證人作證,好不容易在民國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終於宣判太極門無罪,判決說他沒有詐欺、沒有逃漏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所有羈押的被告,全部都獲判無罪,而且也獲得冤獄賠償,賠了一百八十四萬。這個錢還是納稅義務人出的,真是可惡,還是把納稅人繳的錢拿去賠冤獄,為什麼不叫檢察官從他的口袋裡面拿出來賠?
由這麼多的證物,這麼多的證人,這麼歷經長久的調查,已經證明太極門的案件,確實是屬於冤獄,所以我們希望財政部能夠聽進去,能夠看得到這樣的一些事證,不要再本位主義了,不要再墨守成規了,不要以你們為自我中心了,該放人家一馬的,要放人家一馬。我經常說當立委是良心事業,其實財政部的稅務人員,你們也是良心事業,不要再這樣固執下去了。已經檢察官都做了這樣的判決,你們已經有很好的依據了,不要一直說調查局會對我們怎麼樣,要有肩膀,馬總統一再講說,要苦民所苦;不是苦民所苦,不要老百姓苦你跟他苦在一起,沒有用,你要解民所苦,你要解決老百姓的痛苦,大家說是不是?所以真的我們要解民所苦,你想想看太極門弟子這麼多人,很多人當初被收押禁見的,很多人當時被誣陷的,甚至據我的瞭解還有人得憂鬱症,都快精神分裂了,為什麼?司法已經還他清白了,在稅務上也該還人家清白了。
至於對侯寬仁非法起訴的部分,我也會繼續的追究下去。因為我們知道侯寬仁檢察官,他已經有八大違法濫權,比如他違反了偵查不公開,他違反了搜索,違法濫權的羈押,還有違法去凍結人家的資產,還有誣陷太極門是養小鬼,真的是在司法史上絕無僅有,什麼叫養小鬼,笑死人,人家說沒知識也要有常識,真的是太離譜了,真的沒知識也要有常識,還要回家看電視。所以真的那種都是自由心證,嚴重的侵害到人民結社的自由,真的是違反了很大的人權,而且這樣的調查,真是浪費了很多司法資源,不把司法資源用在正當的途徑上面,而只是對這樣一個很優良的團體百般欺壓。當然我們也知道,政府官員都是官官相護,所以我們到司法院去追究侯寬仁的濫權行為,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的一些辦法,當然我們提出的時候,他說什麼刑事追訴權的中斷,據我的瞭解,好像是你們去提告的時候,他告訴你們說,等案子終結以後再來提告,可是等案子終結以後就超過十年,所以這個也有詐欺欺騙的行為,是很很明顯的欺騙你們,可是我又幫你們找到一個法條,我又幫你們找到,他雖然說刑事追訴的時效中斷,可是對公務人員的服務法裡面,他沒有中斷,當時我在司法委員會質詢的時候,曾勇夫部長也承諾,他會去追究這一部份的責任,因為我已經給他一個相關的法條,就違反公務人員的服務法裡面,那個是三十年,所以你們還有機會,公務人員的考績法裡面,時效還沒有消滅,你們報仇還有機會。
我想公道自在人心,今天這樣的一個公聽會,並不是我們要對財政部抱怨或不滿,或是利用什麼對財政部施壓,我們只是希望稅務單位相關人員能夠體恤民情,瞭解這樣的一個案情,放棄你們自己的本位主義,放棄你們一些比較閉塞的思考,能夠以比較寬大的心胸,而且要跟時事來配合,你想想看,有敬師禮是用跪的嗎?還有你們詢證函(函查表)的發送有沒有違法?你們詢證函裡面內容的設計,有沒有要置人於罪,有沒有任何的不當,還有你們有沒有隱瞞事實,有沒有官官相護,我想這些都是大家要檢討的。
當然今天很高興康委員舉辦這樣的一個公聽會,張盛和次長也蒞臨來參加,我想財政部應該是很重視這樣的一個案件,所以部長才會派張次長來參加公聽會,希望今天這個公聽會不要沒有結論,不是我們幾個立委在這邊放放屁、講講話,大家在這邊駡一駡、喊一喊,呼叫一聲就沒事了,我想應該把今天的建議,都能夠聽進去,讓這件案子能夠塵埃落定。司法還太極門清白,我們希望稅務也能夠早日還太極門清白,不要讓太極門的弟子們,難道還要再10年、再20年、再30年嗎,以前是流浪法庭30年,難道將來30年後.還要再出一本書叫流浪財政部30年嗎,我們希望不要有這樣的事件再發生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