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的黑哨殺手

文/蕭容/研究助理(桃園市)

兆豐金的「黑哨殺手」呼之欲出了!兆豐金疑雲,這個輿論譁然一時的海外洗錢案,又驚爆案外案,再加上政府聲東擊西,人民就被騙得團團轉,整個風向球也是霧煞煞的!

若此次調查小組核心「金管會」,只依職權清查帳戶、帳目及匯款資料,當然無法觸及洗錢,只得草草結案沒洗錢;然而官商勾結或利益輸送對價關係,最倒楣的還是無辜的人民,在「合法掩護非法」伎倆中,納稅人就成為這些違法者源源不斷的提款機了!當機關長期缺乏正規專業人才,以致於缺乏相關的養成教育,這就像醫院開了卻沒有正規醫師一樣,修訂相關法規,忽略了納稅人的權利,才會出現這種可怕又可惡的惡法。

法令的周延性,在民主、文明、法治的國家,立法是希望增加保障人民的權利,若到頭來又成為執法者侵犯百姓人權的手段,或是修到官員做錯事不用罰,修一堆官員自肥條款,那乾脆就不修了!是官員被收買,對犯罪事實視而不見,還是官員濫權執法,侵害百姓生命財產權為理所當然,將白金變成黑金?很詭異耶!

陳志龍教授認為台灣司法沒有感受人民的夢想及恐懼,司法應該是保護百姓的;又台灣的監察院本就是設立來彈劾、糾正、糾舉做錯事的官員,可以揪出司法酷斯拉-恐龍法官,不要讓牠繼續吞噬人民的基本權利,可惜都沒有發揮這些功效,此時此刻當然最期待水落石出時,讓那黑哨殺手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