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迫害黑暗史 民告官告不動

2023/12/04    文/莫莉/文字工作者

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賦予稽徵人員有調查課稅資料權利,有些不法之徒為貪圖獎金,而濫權侵害人民之權益;建議要制定「稅務人員法」,因違法失職造成侵犯人權之行為,亦應要負法律之責任及賠償之責。目前經濟不景氣,應把獎金拿出來充當國家建設,而不是一味地上下一起分獎金,糟蹋納稅義務人的辛苦血汗錢!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

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團體,卻在27年前因莫須有的指控和起訴,讓師徒數萬人蒙冤,受社會誤解,即使案發10年後司法已三審證明了清白,直至今日,太極門卻仍然沒有獲得真正的公道正義,司法濫權、行政瀆職的人權迫害黑暗史,台灣人不可不知的真相!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人權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

很多的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多少國家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作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俗語說「一世為官 九世牛」,公務人員更應奉公守法,而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徒令百姓不信任司法。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暨前法官林燦都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平等與自由,然而政府的努力還是不夠,社會對婦女或人民團體的不平等侵害比比皆是。例如,新竹黃姓志工媽媽為表達個人意見在路邊舉牌,就遭到違法逮捕;檢察官違法偵查,沒有證據就違法羈押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完全罔顧人民的自由與人權。此外,政府不僅對太極門進行司法迫害,在稅法方面更是不公不義,曲解太極門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是補習班的營業所得而逕予課稅。更不合理的是,太極門經過司法證明無罪無欠稅,國稅局卻仍主張還有(民國)81年度的稅單須要繳稅。太極門案件經過27年的抗爭,仍無法獲得公正地對待與解決。林燦都呼籲,在「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這個特別的日子,國家應該落實依法行政及依法課稅,讓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