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檢察官啃噬司法公信力 司法如何為民?

2023/08/30    文/林霖/特助

行政院大肆收集民怨當中,這些指數都突顯行政人員的態度以及侵害人權的部份,馬前總統在很多場合都一再提起,侵害人權十之八九來自政府官員,這是件令人心痛之事。檢察官、法官超越自己的權責,違法濫權起訴、知法玩法、行賄瀆職,甚至嚴重違反人權的守則;稅務機關讓超過半數的家庭飽受欠稅之苦,無法脫離剝皮稅制的戕害,百姓的怨聲四起,暗潮洶湧,嚴重影響政府的威信。

曾經有一烏龍判例,拾荒的老翁拾獲空箱子,卻被依竊盜罪起訴,最後易科罰金10000元,老翁用罄畢生積蓄繳了罰金;第二次老翁又在空地拾獲3條約30公分的鐵條,又被判是再犯加重刑罰易科罰金30000元,老翁已無力繳納也沒有上訴,選擇上吊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拾荒與竊盜只有一線之隔,法官的心證也是一線之隔,法官應丟棄冷硬腐舊的判例,兼顧情理法及重視人權,實踐「司法為民」的精神。

所以政府在談司法改革,請先把重大違失的司法官員勇敢的吹哨揪出;也誠摯地呼籲立法院盡速展開審查司法改革新法,切莫再讓少數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繼續啃噬司法公信力,讓認真的法官、檢察官冤受「恐龍」罵名,當然更不要再讓「官官相護」變成破壞「法官法」的毒瘤。

真理大學法律系/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更指出,司法改革要改革的對象是警察、檢察官跟法官,要把司法改革的重責大任交給公正客觀的司法鑑定機構,要獨立客觀、中立,國家把「司法科學研究院」放在法務部,是無法獨立公正客觀的。法科院一旦設立以後,大家都要聽法科院的,這絕對會帶來台灣刑事司法的浩劫,否則就是司法的悲哀跟災難。以五億高中生做為例,不起訴後,被害人家屬就是告訴人可以去再議,然後再議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請裁准自訴。按照國家司法科學院的草案來看,這個對於死因鑑定有疑議以後,就變成解釋權要向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提起這個疑義的解釋,「司法科學研究院」做鑑定,然後有疑義,自己來解釋,這樣非常不合乎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