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千萬條救命沒半條 威權遺毒下難反貪腐

2023/08/26    文/林霏霏/自由業

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惡法」人民沒錢繳三分之一的稅款,就任由國稅局宰割,竟然立法院接受財政部建議「維持原條文」,國稅局違憲犯錯戕害人民,立院竟然同意幫財政部,讓人匪夷所思。

「依法行政」往往讓官員審理案件搬出法條來當擋箭牌,然而「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就在於法律的追溯期認定;執行單位不能只單憑法理的解釋,就不顧實際的狀況,同樣國稅局在處理稅務案件,也是鑽研課稅的核課期,在9000多則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中,找出不利於人民的法條來處罰不懂法的老百姓,往往都是讓百姓有雪上加霜之感覺,政府不能站在人民的立場,總是忽略政府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的神聖使命,而執著在「依法行政」,只是在斲傷小老百姓基本人權,盡情玩弄侵犯而已。

人民碰到稅務問題,可用「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的窘境來形容,現雖有「納保法」可以保護納稅人,但是稅官們仍停留在威權時代的作風,拿著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玩弄百姓,甚至拿著廢棄的條款給法官作錯誤的判決,有幸勝訴還會讓百姓陷於稅單撤銷重開的輪迴之苦。這種唯我獨尊、稅官說了才算的作法,讓人民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無怪乎中國人權協會曾調查,行政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過大,百姓若不服雖可告官,但行政法院根本就是敗訴法院,被國稅局用來坑殺百姓,無法為人民伸張正義。

臺灣實踐大學蔡政安教授指出,另有兩個威權遺毒因素阻礙臺灣進行轉型正義,且都在太極門案中可明確發現並證實,臺灣威權的遺毒仍存在某些政府行政部門,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一是「法律和稅務官僚威權制度」:臺灣長期普遍存在稅捐機關位高權重甚於納稅人權的陋習,因此稅務行政訴訟,納稅者勝訴率僅6%,且稅單也沒撤銷,只是送回稅務機關修改數字而已。而財政部發布逾9,500個「解釋函令」,有些根本與法律牴觸,卻仍被法院引用來判決。另一個原因是「威權遺毒下難反貪腐」:雖然臺灣當局經常承諾要打擊貪腐,但威權時期遺留的獎金問題,使其難以落實,特別是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的官僚聯手執行稅單時,不管對錯都能領到獎勵金,這更助長了貪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