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納稅人的基本權 是法律人最大的使命

2023/07/22    文/路多/財務經理

台灣稅制最經典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原本是要保護人民的,執行結果又變調了,例如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需懂法與稅,結果原先行政法庭懂法不懂稅、只會抄錄國稅局答辯書的法官,全數通過擔任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這樣百姓仍是死路一條!再者,納保官的遴選原應有一定比例遴選公正的社會人士,結果都是選出資深優良的稅官,這不是百姓跟國稅局賽球,對手是球員兼裁判,再兼教練,百姓根本輸到脫褲!若是如此,「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廢了吧!納保官也不用了。

世界上很多流血革命都跟法稅相關,台灣的法稅制度還沒解嚴,為自己,也為社會推動大改革。稅務人員依法查稅,人民依法繳稅本是天經地義,卻因不肖官員貪圖績效獎金,迷失本性,濫開稅單,協商課稅,甚至違法強制執行,萬惡獎金造成台灣稅災哀鴻遍野,企業出走,經濟蕭條,未來危機重重。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專任教授葛克昌表示,台灣在稅捐稽徵的領域始終沒有達到先進國家的水準,在先進國家的稅捐機關中的高階幹部,都受過嚴格的法律與人權教育,且大多有律師資格,而且這些機關都設有法律顧問,是最高的權威與仲裁者;唯獨在台灣不是如此,且在台灣始終不覺得保障納稅人的基本權是法律人最大的使命。葛克昌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保障納稅人權,優先於其他法律,但還有改進空間,納保法可說是太極門人用自己的苦難催生出來的,太極門稅案至今27年尚未平反,太極門是台灣租稅法制化、現代化的領航人。他指出,太極門不僅無罪、無欠稅,更希望能積極對台灣的法稅改革做出更大的貢獻,讓台灣的法稅憲政體制追上先進國家的水準。